关于调整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奖项设置的通知
工训赛字6-06【2019】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竞赛组委会:
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对已发布的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奖项设置做出如下调整。
1.竞赛项目奖项设置
(1)无碳小车“S”和“双8”常规赛、无碳小车“S环形”赛道挑战赛、智能物流机器人竞赛均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依据各项目国赛参赛队数量,国赛奖项设置比例为:特等奖30%,一等奖30%,二等奖40%;省(市、自治区)赛无碳小车项目排名前二或智能物流机器人项目排名前四,但因受同一学校国赛出线名额限制而未能参加国赛的参赛队可获国家二等奖;省(市、自治区)赛排名在该省(市、自治区)相关竞赛项目参赛队中(除去获国家特、一、二等奖参赛队)位列前10%的可作为国家三等奖授予候选队,具体授予办法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竞赛参与度、竞赛成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对竞赛中出现严重违规或作弊的参赛队,将取消其国赛获奖资格。
2.其他奖项设置
(1)优秀指导教师奖:授予各赛项获得特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
(2)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参赛单位所有参赛队在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国赛中获得高等级奖项的数量综合评定。
(3)智能机器人竞赛项目设置“场景设置与任务命题设计奖”。
(4)根据国赛进行的实际情况,组委会可设置其他奖项。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秘书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