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决赛
关于无碳小车徽标设计的补充通知
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决赛的命题中有“要求参赛者在自制的载荷质量块上自主设计并加工出反映本届竞赛主题的徽标。参赛队参赛时同时提交徽标设计说明(篇幅限制为A4纸一张,文字部分的字数不超过300字,内容包括创意、材料、制作说明),作为评分点之一。”这样一项要求。
根据预赛过程中各赛区的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对上述要求修改如下:
1、 徽标设计不作为本届竞赛成绩的评分点。
2、 单独设立“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徽标设计比赛”项目,设徽标设计优胜奖(或最佳创意奖)。参赛范围限本届参赛队,以队为参赛单位,自愿参加。每队限一份作品,报到时提交,包括自制的徽标实物一件和设计说明书一式两份。作品规格及材料与载荷质量块相同,徽标设计内容应反映本届竞赛主题或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主旨。竞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专项评审,对优胜者颁发获奖证书。
3、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小车运行比赛时使用的载荷质量块和重力势能质量块均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4、 在不违背竞赛命题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在参赛小车上出现本队所设计的徽标,或本校及本队的标识,但禁止出现具有商业宣传性质的任何标识或标记(轴承等标准件上面的原始标识除外)。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2 011.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