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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国赛-关于参赛小车的若干规定 2011.5.16
2011-05-16 15:52     (点击: )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决赛

关于参赛小车的若干规定

参加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决赛阶段比赛的小车,在结构上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车应符合仅由给定重力势能驱动的要求。

2. 小车应符合三轮结构要求,其中一个转向轮,该轮能控制小车的转向;两轮驱动(允许其中一轮主动另一轮从动,但不允许与转向轮同轴)。

3. 小车上装载的载荷块(由大赛统一提供)不可以采用粘结等方式固定。

4. 小车挂砝码的绳缆应为匀质材料,绳上除了有挂砝码的绳圈外,不可以存在可能增加额外质量的挂钩、吊环等。比赛时小车应可以使用大赛统一提供的砝码。

5. 各队抽签编号的不干胶帖应粘在小车上明显可见处。

6.   第一阶段( 63)的比赛后,根据各队的阶段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前40支参赛队进入第二阶段(64 日)A组比赛,其余队进入第二阶段(64 日)B组比赛。

    进入A组比赛的参赛队,在64 日上午,将取下小车原有的转向轮及转向轮轴,进行小车转向轮及转向轮轴的现场加工及转向轮部件的现场装配调试。此转向轮是由熔融挤压式快速成型方法加工制成,材料是ABS塑料丝。转向轮部件允许装有由市场采购的滚动轴承、挡圈、螺钉、螺母、开口销等标准件,其他所需要的任何零件(例如滑动轴承、套杯等)必须通过现场加工制作完成,在转向轮外缘与赛道接触部位不允许有其他材料附加。在下午进行的第二阶段的小车运行比赛中,小车必须使用上午装配完成的转向轮部件参赛。

    进入B组比赛的参赛队,继续使用原有的小车参赛。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20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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