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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国赛-竞赛规则补充规定与竞赛程序详解
2013-05-21 17:44     (点击: )

2012年5月9日全国竞赛官网公布了《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命题及规则》,本文件对规则作出进一步解释和补充。所有与原规则不同之处,皆以本文件为准。

一、 开幕式

时间:6月8日,上午8:00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刘长春体育馆

上午7:30,在大连理工大学刘长春体育馆北广场统一集合,排队入场。每个参赛学校派1名队员举校牌(校牌由秘书处统一提供),其余参赛队员携带小车在校牌后列队。

7:50开始,按顺序入场。入场后,每队派1人将本队的参赛小车放到指定位置,然后归队。各领队和指导教师到看台就座。

8:00,开幕式。

请各参赛队严格遵守时间。

二、 第一阶段小车运行竞赛

比赛时间:6月8日

9:00—11:30, 项目I,共50支队伍。

13:30—16:00, 项目II,共51支队伍。

比赛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刘长春体育馆

步骤及要求:

1、入场后,工作人员提醒所有参赛队,按照抽签队号顺序,将参赛小车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由工作人员看护。当天竞赛全部结束之后,每队派1名队员,以胸牌为据,取回小车。

2、竞赛开始,各参赛队按照工作人员的口令进行检录。每轮6支队伍,参赛队员穿胶底鞋,举校牌排队入场,每队派1人,以胸牌为据,取回小车。志愿者维持入、退场秩序。

3、参赛队员将取回的小车摆放在指定桌面的转台上,转台旋转并由裁判核查小车结构是否合乎规定,同时摄像记录。检查项目有:①小车应具有转向控制机构,且此转向控制机构应具有可调节功能,以适应赛场桩距的变化,桩距变化量以毫米为单位。②小车应符合仅由给定重力势能驱动的要求。③小车应符合三轮结构要求。④小车挂砝码的绳缆应为匀质材料,绳上除了有挂砝码的绳圈外,不可以存在可能增加额外质量的结构,如挂钩、吊环等。⑤各队的抽签编号不干胶标识帖应粘在小车明显可见处。

4、检录人员对参赛队员核对身份、每队派人抽签确定所用赛道(台),然后进入各自赛道(台)预位,放好校牌,等候上场比赛。

5、使用统一的1Kg砝码,按现场裁判长指令,开始小车出发前的调整。每队有2次运行机会,取最好成绩。首次运行前的调整时间约为5分钟,再次运行前调整时间约为2分钟,每轮总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实际竞赛进程以现场裁判长指令为准。为保证赛道清洁,每轮比赛的调试过程中,允许每队有1位选手穿鞋套进入赛道内部,其余队员,在赛道起跑线外调试。所有进入赛场内部的人员(包括裁判、助理裁判和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鞋套。

6、选手在听到现场裁判长的1分钟准备指令后,摆放好小车,挂好砝码,由裁判员检查砝码的高度及小车位置。确认符合要求后,由选手挡住小车,做好出发准备。注意,要求选手发车之前在小车前边止挡小车,不允许在小车后方或侧面接触小车。听到出发指令,撤离阻挡,小车需在30秒内自行出发,否则,失去此次运行机会。出发时,不准用手对小车施加外力,违规者成绩无效。小车开始运行后,除非裁判员示意允许,所有参赛选手不许越过出发线进入赛道(或赛台)内部。为了公平,在小车竞赛期间,所有小车须统一存放,没有上场和赛完退场的选手不得对小车进行调试和整理。检录前和两次运行结束后,所有小车须摆放在指定位置,中午由志愿者看管小车,全天竞赛结束后,各参赛队才可以取回小车。裁判人员将随时查验,不经允许带走小车,或不听从管理者,将被扣分直至停赛。

7、场上执裁有裁判长、裁判员及助理裁判员。每条赛道或赛台由2名助理裁判负责测量砝码的出发时高度(砝码可下降高度不大于402mm;除非是受结构限制,选手不得随意将砝码的下降起始高度小于398mm)。检查车体投影不超过出发线,记录小车运行情况,测量走行距离及记录成绩。

8、在小车走行过程中,车上任何零件以及砝码如有掉落,则以掉落点为小车终止位置计算成绩。

9、对项目I,小车的有效行走应为“S”型路线,即小车从赛道中线一侧绕过1个桩后,车整体穿过赛道中线且桩不被撞倒,重复上述动作,直至小车停止。评分标准:小车有效的运行距离为:小车起止点之间平行于赛道中线的直线距离,每米得2分,测量读数精确到毫米;每成功绕过1个桩得8分,以车体投影全部越过赛道中线为判据。1次绕过2个或2个以上桩时只算1个;多次绕过同1个桩时只算1个;桩被撞倒不得分;桩未倒,但被完全推出定位圆区域(¢20 mm)也不得分。

如果小车运行到赛道终点撞上横挡板而停止时,砝码还有剩余高度,则用钢板尺对此高度进行测量,并在记录单上记录剩余高度,记录单位为毫米。

10、对项目II,首先由选手在赛台(半张乒乓球台)中线上选定桩位,由裁判员贴上标志贴;然后由选手定好小车出发位置,由裁判在小车最前端与最近桩的连线上做一标记,以此判断小车是否走出1个封闭圆。

小车的有效行走应为“8”型路线,即小车在没撞倒桩、没掉下球台的情况下,行走轨迹为绕过2个桩的封闭8字形,两个桩分别在8字的2个封闭环内。

“8”字的定义:小车上任意一点的轨迹在赛道平面上的投影连续2次交替出现变向和封闭圆时,视为完成1个“8”字。“变向”是指投影轨迹曲线的圆心由曲线的一侧变动到另一侧时,计为1次变向。

比赛中,小车应重复上述动作,直至小车停止。桩被小车擦碰但未倒下同时也没有被推出定位圆区域,视为通过。只有当赛桩被小车碰倒或虽然未倒但已移出桩的定位圆时,参赛队员可以接触赛桩,否则视为小车人为停止,本轮比赛结束。如果桩被小车碰倒或虽然未倒但已移出桩的定位圆,参赛队员可以选择在下一圈小车到来之前将桩重新立于正确位置之上,或将此桩拾起并移出赛台。赛桩一旦移出即不能再次上台,否则视为小车人为停止,本轮比赛结束。

在小车走行过程中,车上任何零件以及砝码如有掉落,或小车掉下赛台,则以掉落点为小车终止位置计算成绩。

评分标准:在1个“8”字中成功绕过2个桩,得12分;成功绕过1个桩,得6分;绕过0个桩,得2分;“8”字不成功,得0分。

小车停止运行前的最后1个“8”字如果没有跑完,则按照分别计算原则:完成1个封闭圆同时又成功绕过1个桩,得6分;完成1个封闭圆但没有成功绕过桩,得1分。

注意,此规则与已在网上公布的《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命题及规则》有所不同,原规定是由裁判员将倒桩复位,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三、 AB分组

根据6月8日白天第一阶段比赛的成绩,将全部参赛队划分为项目I的A组和B组,项目II的A组和B组,并于当日晚公布。

四、 抽签改变桩距

1、6月9日上午8:00,在工程训练中心钳工部,进行B改变桩距的公开抽签。共进行2次抽签,分别产生B新的赛道桩间距和赛台桩间距。

确定两个新的桩距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志愿者到体育馆赛场,按新的间距粘桩放置标记贴(蓝色圆贴)。要求在9:00前完成6条赛道和6个赛台的标签粘贴任务。

2、上午10:00,在工程训练中心钳工部,进行A改变桩距的公开抽签。共进行2次抽签,分别产生A新的赛道桩间距和赛台桩间距。在12:30午餐结束后,有关人员带领志愿者,到体育馆赛场,按新的间距粘桩放置标记贴(红色圆贴)。要求在13:30前完成6条赛道和6个赛台的标签粘贴任务。

五、 第二阶段项目I和项目II小车调整装配竞赛

比赛时间:6月9日

8:00—9:00, IB组和IIB组的参赛队,共53支。

10:00—11:00,IA组和IIA组的参赛队,共48支。

比赛地点:工程训练中心

要求:

小车调整装配主要考核参赛队员的实际动手能力。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里,将小车传动部分全部拆解(各轴、轮、传动件、导向件拆解到零件,轴承可以不拆卸),然后重新组装,同时完成适应新桩距的调节。调整装配所需工具量具由各队自带。

已发布的竞赛规则中要求:小车应具有转向控制机构,且此转向控制机构具有可调节功能。因此,在本环节竞赛中,除同型号的标准件可以更换外,不允许用自带的任何零件对传动机构进行更换。如果需要更换或改变车上已有的零部件,则只允许在比赛现场使用大赛组织方提供的加工设备通过现场加工来实现。

1、 属于IB组和IIB组的参赛队,在上午8:00进入钳工赛场,裁判长宣布抽签产生的新桩间距后各队进行小车拆解调整装配;拆解调整装配操作统一按裁判长指令开始和结束。调整装配过程中,可申请使用车床、铣床、砂轮机、台钻等加工设备。

拆卸调整装配操作结束时,每队派1名选手在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无法完成拆卸调整装配操作的参赛队,失去继续参赛资格。

B组参赛队在拆卸调整装配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指挥,统一排队并携带小车,由调整装配现场转移到小车竞赛现场,按顺序在指定地方放好小车,在看台上等待参加B组参赛队第二轮小车竞赛。

2、 属于IA组和IIA组的参赛队,在上午的10:00进入钳工赛场,经现场抽签后,裁判宣布抽签产生的桩间距(裁判需记下此距离,通知运行现场的工作人员,以便中午时调整场上桩间距)。各队进行小车调整装配操作应统一按裁判指令开始和结束。调整装配过程中,可申请使用车床、铣床、砂轮机、台钻等设备。

A组参赛队,在调整装配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指挥,统一排队携带小车,由调整装配现场转到小车竞赛现场,并按顺序在指定地方放好小车,等待下午参加A组第二轮小车竞赛。

所有参赛小车,在当天竞赛没有结束之前,都需要放置在场上的指定位置,由工作人员监管。

3、发生下列情况,裁判员有权终止选手的比赛活动:不服从裁判指令;不尊重裁判,在竞赛现场与裁判发生争吵或侮辱裁判;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机床损坏或人员受伤;对其他选手正常比赛造成干扰。

六、 第二阶段小车运行

比赛时间:6月9日

9:15—11:45, B组,共53支队伍。

13:30—15:30, A组,共48支队伍。

比赛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刘长春体育馆

规则同第一轮竞赛。

七、 快速成形制作竞

比赛时间:6月9日8:30—9:30

比赛地点:工程训练中心

参加人员:IA组和IIA组的参赛队,共48个队,每队派1名选手。

步骤与要求:

1、 竞赛开始前,选手领取(空白)U盘;准备好自带的笔记本电脑,开机准备;题目为与小车有关的某种零件的设计与制作,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本竞赛题号。

2、 现场裁判长发令,比赛开始,计时开始。各选手按抽定的题目要求在自带的电脑上用自定的工具软件进行三维图形设计。

完成设计的选手,将设计结果存为以各自的抽签队号为文件名的stl文件(例如:02号参赛队,文件名称为“02.stl”),保存到U盘中并将U盘提交给裁判员。裁判员确认后在U盘上标明队号,在竞赛记录单上记录设计所用时间,选手在竞赛记录单上签字。

该项评分标准:30分钟内完成,得10分;每超5分钟,扣2分;超过30分钟未完成者,终止此环节比赛,不得分。

完成本项设计的参赛队员进入快速成形制作阶段。

3、 选手从裁判员手中取回U盘,插入成形机电脑,调出设计好的stl文件后再将U盘交给裁判员;该U盘随即转入图形设计评审环节,设计图形如有未达到题目要求,每项扣1分。

选手进行快速成形机操作。要求在30分钟内完成制作,30分钟无法完成者,停止制作,只计算设计成绩。制作结束时,选手需要将作品提交给裁判,由裁判在作品上标记队号,称重并记录重量,在记录单上签字确认。该项评分标准:制作阶段得分根据作品质量和制作时间综合评定,满分10分。

4、发生下列情况,裁判有权终止选手的比赛活动:不服从裁判指令;不尊重裁判,在竞赛现场与裁判发生争吵或侮辱裁判;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机床损坏或人员受伤;对其他选手正常比赛造成干扰。

八、 问辩

时间:6月9日15:30—16:45

地点:刘长春体育馆

参加人员:IA组和IIA组的参赛队,共48支队,经抽签,选出6支参赛队,进入问辩环节。

步骤和要求:

1、 每队出1名选手参与抽签,产生6支参赛队参与问辩。入选的参赛队3人携带小车,检录上场。

2、 抽取题签,读出题签号码,大屏幕上会显示出相应的题目内容。

3、 队员按照题目要求回答问题。评委在记录单上记录。

4、 评委提问。根据回答给出综合成绩,满分10分。

5、 每队问辩总时间约8分钟。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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